常德市政协主席 刘春林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的基本依靠力量,也是政协工作的主要对象。因此,依靠委员、发挥委员作用,是抓好政协工作,提高政协整体水平的基础和关键。政协工作的特点要求我们从思想上强化委员的主体意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但由于社会对政协委员这一特殊社会职务认识模糊,加之委员行权履职缺乏良好的环境氛围、委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委员活动经费缺乏保障、政协常委会和政协机关服务工作、联络工作不力等原因,致使广大政协委员的活力尚未全面激发起来,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政协机关要围绕委员开展服务,依靠委员加强、活跃、深化政协整体工作。
委员都是来自不同领域、不同界别,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士,平时分散在不同岗位,如何加强与委员的密切联系,如何活跃委员活动的形式,如何引导和促使广大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作用,做一名名副其实的政协委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地摸索和总结政协与委员联系的有效形式。笔者就此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积极参政议政。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充分组织、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政协组织必须创新工作思路,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履行职责的条件。一是大力宣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努力营造政协委员行权履职的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经常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基本政治制度和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开辟“参政议政园地”、“政协之声”、“委员风采”等栏目,宣传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行权履职的情况,提高政协委员的社会地位,增强政协委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二是大力营造知情问政环境。委员参政议政的必要前提是知政,知之愈详,则议之愈确。因此,政协必须积极营造知情问政环境,让委员多知情、知实情,为他们多出招、出实招,提供各种必要的条件。三是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委员参政议政搭建平台。要经常不定期地举办活动,促进委员之间及有关方面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扩大共识。
引导委员树立“三种观念”,提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首先要引导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三种观念”,自觉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政协事业发展上来。一是要树立大局观念。各级政协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组织引导委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政协理论,帮助他们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围绕中心议大事、谋发展。二是树立与时俱进的观念。委员要履行好职责,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自觉做到“六个新”,即吸收新知识,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举措,开拓新局面。三是树立“无功就是过”的观念。政协委员是协商产生的。除了依据界别和代表性强的条件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选择依据,就是委员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按照这个要求,委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是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就是一种“过”。我们必须在委员中强化这种观念,引导每位委员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体察民情,主动反映民意,大胆建言献策,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去,为加快政协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严把政协委员“入口关”和“出口关”,大力提高委员的素质。要严格协商推选委员的工作,从源头做好组织工作。协商产生委员时,既要注重代表性,又要考虑参政议政的能力。要加强和改进对委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要开展委员述职和群众评议委员活动,每年年底,以专委会、活动小组为单位,组织委员述职,或者委员自己写出书面述职报告,由所在专委会或活动组根据年初的考评内容逐项打分,作为评先的主要依据;定期在政协委员中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每年政协全会上要对优秀委员进行表彰。按照委员从事调研活动记载、提案质量、岗位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优,优秀委员名额一般不能超过委员总数的15%,通过对优秀委员的评选和表彰,增强政协的凝聚力,激发委员积极向上的进取意识、比学赶帮的竞争意识,争做合格委员、优秀委员;对后进的政协委员,要有相应的淘汰制度,做到委员队伍有进有出,确保政协委员队伍的先进性。
精简委员人数,提高专职化程度,实行委员职务补贴制度。政协委员既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职务,就应该有与执行该职务相适应的待遇。目前绝大多数政协委员都是兼职的,执行委员职务时付出的劳动没有任何报酬,这个问题应该解决。建议由财政拨出专款,对各级委员执行职务给予适当补贴。同时考虑逐步精简委员人数,提高委员专职化程度,从而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落实委员活动经费,促进委员活动的正常开展。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从加强和改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支持政协工作,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政协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尤其要把各级委员活动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到位,并应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要逐年增加,同时,还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努力加大委员活动场所及办公设备的投入,为政协委员更好地行权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
改进政协常委会工作,为委员行权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各级政协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委员工作的领导,将委员工作纳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有监督。重视委员联络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委员联络工作干部。保证委员工作业务经费的使用,不断改善委员行权履职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上级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相应部门的业务指导,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委员工作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行之有效的委员学习活动制度,使委员工作有章可循。拓宽委员知政参政的渠道,邀请委员参加或列席政协及常委会的各种会议。组织向委员通报政协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让委员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安排委员参与一些社会经济活动,旁听法院审理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等。切实做好委员的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真正使政协机关成为“委员之家”。
发挥专委会作用,加强对活动小组的指导。各级政协要根据委员岗位、职业特点,要把城区的委员安排到专委会,其他委员按区县划分,一县为一组,要明确规定每个专委会或活动组每季度开展活动不得少于一次以上,委组活动可由办公室或专委会牵头,帮助委员出题目,确定调研课题、视察内容,将提案及社情民意任务,明确分解到委员,通过委组的活动,把单个的政协委员组织起来,集中委员的意见和智慧,提高委组活动的质量,有利于把委员按块紧密地联系起来,发挥政协组织的整体功能。
坚持“委员走访制”,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热情。由主席、副主席、专委会主任,带领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到委员所在单位,接触认识,熟悉了解,谈心交友,寻贤问计,倾听委员的呼声和建议,并帮助委员解决一些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激发委员的责任感和自豪感。走访委员,一般按照先非中共党员,先临退届的委员,先农村委员的原则,做到普通走访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经常走访与临时走访相结合,交心务虚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确保委员在每届任期中,至少被走访一至两次。
做好成果及时转化工作,从根本上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是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最终体现,是委员经常性作用发挥的动力。实现委员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必须搭建好成果转化平台。政协要加强同党政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使委员的议政建言成果及时转化为决策实施意见,以充分体现他们的价值,激发他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以显著的提案办理效果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二是以专题调研成果的有效转化激发委员参政热情。三是提高社情民意批示率和落实率,增强委员参政主动性。
总之,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关键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继承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进,把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只有这样,新时期的政协工作才能开拓新局面,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