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启“十一五”发展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人民政协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协工作,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凝聚各方面力量,把常德发展大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从时代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要从时代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把这一制度坚持完善好,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十五”期间,常德之所以能够历经挑战、经受考验,成为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并形成政通人和、心齐气顺的局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们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协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谋发展,同促发展。人民政协作为各界人士的重要渠道。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有利于广开言路,规避决策风险,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第二,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是坚持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组织上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在政治上有着最广大的包容性,集中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特征。政协与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特别是人民政协所体现的多党合作关系,既能使我们经常听到来自民主党派的意见,又有利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更好地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人民政协所实行的民主协商方式,既能反映多数人的合理主张,又能促进党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人民政协工作越加强,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
第三,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是坚持团结民主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常德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确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各种矛盾化解任务仍很艰巨。要妥善解决好这些问题,既需要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积极努力,也需要各级政协组织、广大委员和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人民政协联系广泛,位置超脱,在沟通各界、协调关系、增进共识、维护稳定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能进一步推动政协各界别和广大委员做好联系群众的工作,协助党和政府把握社会动态,化解各种矛盾,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营造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良好环境,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是凝心聚力、推进常德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常德正处在发展的关键点上,我们最主要、最根本的战略任务,就是实现全面小康,推进常德又快又好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为在全省率先建成具有较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要实现经济实力较快提升,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增长方式实现较大转变,城市功能快速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实现这一奋斗目标,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付出更多的心血与汗水。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挥政协的优势和作用,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发挥出来,广泛集中民智,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开创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大力推动人民政协工作迈上新台阶
《意见》科学总结五十多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系统阐明了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深刻阐述了新世纪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推动我市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政治协商要有新思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近年来,常德坚持“三在前”、“三在先”,即重大决策主动协商在党委决定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和人民生活中重大问题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地方重大政策先协商后定案,有力地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并确定在政协协商的议题。政协全委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的协商讨论意见。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开展同对口部门的联系协商。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政治协商格局,使协商的内容有新的充实、形式有新的发展、成果有新的提高,真正做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增进共识。
民主监督要有新举措。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要切实发挥政协提案、建议案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对政协的提案和建议案要认真办理,及时给予正式答复。民主评议是民主监督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协组织积极开展对公安、交通、卫生、电力等部门的民主评议活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有力地促进了政务服务环境改善。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办法,增强民主评议实效,不断为民主监督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参政议政要有新拓展。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其对象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方法灵活。人民政协要围绕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要注重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工业强市、加强自主创新、改善群众生活等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有见解、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代表性强、联系广泛的优势,及时了解和充分掌握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参政议政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切实的可行性和超前的预见性,“参”到点子上,“议”到关键处,做到站得高、看得远、虑得深、谋得准。各级党委、政府要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对人民政协提出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
自身建设要有新提高。搞好自身建设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要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切实加强我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他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的学习和培训,促进政协委员提高自身素质,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履行职责。政协委员是地位,是荣誉,更是责任。政协委员要珍惜委员称号,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扬为国奉献、为民服务的精神,更好地关注民生、参与国是、致力发展、奉献社会。要大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努力建成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为人民政协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政协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一项根本原则,也是政协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五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
第一,要把加强政协工作作为党委总揽全局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各级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政协按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每届党委至少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确保有关规定和制度落到实处。党委常委会每年都要专题研究政协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党委、政府都要有专门分管和联系政协工作的同志,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政协工作,各级党政干部要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和沟通,有关部门要畅通与政协的联系渠道。善于通过政协党组的工作来实现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第二,要重视政协自身的队伍建设。政协自身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着政协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能否发挥。要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不断优化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组成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党内外领导干部比例,保持政协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创新性。要充分重视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认真做好政协委员人事协商安排工作,组织和统战部门要主动地、充分地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确保委员人选代表性、广泛性和参政议政热情、能力的统一。要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任、使用、交流力度,并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增强政协机关的活力。
第三,要努力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政协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党政部门与政协专委会的对口联系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为政协组织开展调研、考察、视察等活动提供各种便利。要尽力帮助解决政协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政协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要依法尊重和保障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委员所在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政协委员政治和生活等待遇的规定,积极为本单位的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提供支持。要营造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知识列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社会科学研究部门要加强政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服务。